看过莎翁的《李尔王》、《麦克白》、《哈姆雷特》、《奥赛罗》四大悲剧,在看完本剧之后,被深深吓傻,莎翁太深刻博大了。历史、政治、英雄、爱情、伦理、友情无所不包,五百年前的莎翁写距离他一千多年前的历史,探照了五百年后的现代。
没有哪个时代配得上科利奥兰纳斯。他有阿喀琉斯的勇猛,却不会因为战利品的分配而怀恨于心;他纯粹到不戴任何面具,不会为自己的偏见狡辩;如果说他蔑视民众,那或许是他贵族的教育所至,更多是因为不了解的阶级隔阂。在战争胜利后,满身鲜血疼痛不已却不愿意在将士面前收获荣誉,反倒关心曾经救过自己的平民。单独浴血奋战却不愿意为博得名誉展示自己的伤口。这样的无私高贵的战神,一定会被污名化,因为他不会巧舌如簧,舞动三寸不烂之舌。他不屑于这么做,他认为这是耻辱。
这让想到子路,当然李广利、岳飞这样遭人暗算的历史,早就告诉我们人性的局限。子路暴虎冯河天不怕地不怕,死于非命,但所幸有圣人降服了他,不断地敲打他。而科利奥兰纳斯母亲劝说他的话,劝他违背自己的良心时势所迫,去广场上温和地说服群众,真是下下策。母亲和儿子最大的分歧是城邦超越于个人,而科利奥兰纳斯的个人和城邦是平等的。最后的自杀似的死,不是因为爱罗马,是个人的仇恨与伦理发生了矛盾。
要说古希腊的悲剧是人受制于命运,莎翁的悲剧是人被性格推入深渊,科利奥兰纳斯是被三者索命:个人性格、by people‘s name、伦常。
ps:抖森,不知道名来自何处,肉排我也没认出来,希望多多有这种黄金班闪耀的剧。
越来越觉得莎士比亚是被构建的文化符号,是一代代天才渐进式创新的产物,像荷马史诗和诗经那样,把这伟大安在一个人身上无法让人信服。 每次看莎翁的剧,都被天才般令人窒息的长句和故事结构惊叹到,总结起来其中的妙处,大概是:1、无与伦比的通感和信手拈来的比喻;2、万物有灵,莎翁博物学一定很牛,万物都可以是主人公的情绪;3、扩大场景,每个人物的言语都是活历史;4、自嘲;5、夸张。这长句幻化成镜头前无与伦比的美感,人声最动听。 故事也是好故事,魅力四射的抖森,一个高傲的贵族战士,为罗马立下赫赫战功。被推选为执政官,却因为蔑视庸众,又被堆笑的、虚伪的、煽动民意的护民官拉下台、流放。对罗马幻灭后,联合曾经的敌人想要毁灭祖国,最终死于敌人之手。全程高能。 天才的高傲让他不愿于大众同伍,但他信奉的战功和荣誉,却又是民众给的。这种拧巴,当代天才想开了,一边贵族奉献精神一边谦逊,明哲保身。可爱的抖森想不明白,才可爱。 大爱抖森半裸身材、血腥臂膀,不愧是诡计之神